廣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我市2018年—2020年積極開展第八輪自治區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市民綜合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進一步提高,在2020年12月28日全區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上,貴港市榮獲第八輪自治區文明城市榮譽稱號,蟬聯自治區文明城市“四連冠”。
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距離全國文明城市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建設中“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論述,進一步推動創建第九輪自治區文明城市和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同時引導更多的市民參與到創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我市擬推出《貴港文明20條》行為準則條款,引導全體市民共同遵守。市精神文明辦借鑒成功地市的先進經驗和結合貴港市實際情況,梳理出25條文明行為準則條款,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大家可關注貴港宣傳、文明貴港微信公眾號,進入相關文章投票選出20條行為準則。如有意見和建議,也可以將建議內容在微信公眾號留言或發送至市精神文明辦郵箱04563102@163.com。
征求意見和投票時間從2021年1月21日至1月29日止,歡迎廣大市民踴躍獻言獻計,共建美麗文明貴港,為爭創全國文明城市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貴港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月21日
貴港文明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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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序排隊不插隊。
2.公共場所不喧嘩。
3.不隨地吐痰、便溺。
4.禮貌用語,不說臟話。
5.咳嗽、打噴嚏時用手遮擋。
6.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亂扔煙頭。
7.出入電梯間先下后上,乘坐扶手電梯靠右站。
8.不隨意擺攤設點、占道經營。
9.不亂擺亂放,不亂搭亂建,不亂貼亂畫。
10.車輛不亂停亂放。
11.斑馬線上有禮讓。
12.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13.乘車主動給有需要的人讓座。
14.垃圾分類不亂丟。
15.拒絕食用野生動物。
16.不從高空拋撒物品。
17.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
18.不剩飯,不剩菜。
19.婚喪喜慶事宜要節儉。
20.遛狗要牽繩,及時清理寵物糞便。
21.愛護公物,不亂刻亂畫
22.不在公共場合隨意躺臥
23.不踩踏花草,不攀折樹枝
24.對待陌生人詢問熱情禮貌
25.文明上網,不傳謠不信謠 |